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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3:51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实验室管理科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确保“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请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应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全面组织实验室及实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复实验。

三、实验室在放假前要进行大扫除,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留宿,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要做好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钥匙不得擅自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四、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有老师在场,人员进出入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五、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如有假期不使用的过量危险化学品请寄存到校危险品仓库。

七、对违反国家、学校等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或因未尽责、管理不善等造成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的,学校将依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奖惩办法(试行)》(吉农院院发〔2022〕91号)相关规定对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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