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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开展集中回收实验危险废弃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8:19 来源: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最后编辑:实验室管理科

关于开展集中回收实验危险废弃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切实做好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工作,维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校园环境安全,拟对实验室现有实验危险废弃物进行回收暂存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18日(周),九站校区,202419日(周),左家校区。

二、回收地点

各实验室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收集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及包装工作,各种废弃物贴好标签后送至学校实验危险废弃物户外暂存柜中(九站校区B楼东北侧,左家校区图书馆东北侧)

三、人员安排

1.各实验室需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报备工作。

2.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时,各实验室需指派一名负责人与暂存柜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回收并现场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实验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流程工艺复杂,成本较高,学校鼓励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废弃物分类,在不违反环保法规且确保人员、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对普通实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混入实验危险废弃物,增加不必要的处理成本。各实验室如有特殊需求,请与学校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太文爱 联系电话:15944238630618630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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