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报废资产公示
学校各部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相关部门报废资产申请,报废资产清单已整理完毕,报废资产已清理回收入库。报废资产事宜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
反馈电话:13674413318(663318)
详细内容见附件:报废资产公示明细表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
版权所有: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